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塑料污染治理向何方?听听来自中国、欧洲、印

  自1972年人类在大西洋海底发现了海洋微塑料以来,塑料问题作为人类面临的重大挑战之一开始受到国际社会的广泛关注,国际社会寻求全面塑料污染治理方案。

  据联合国环境署报告,从上世纪50年代蓬勃发展以来,全球共生产了超过100亿吨的塑料,其中被废弃的约有80亿吨,而每年排放到海洋里的废弃塑料总量在1000-1700万吨之间。

  作为全球最大的塑料生产国和消费国,中国在塑料污染治理上起步早、见效多,不管从政策层面还是实践层面均走在世界前沿,积极履行大国责任。

  为迎接即将到来的全球塑料公约第五次政府间谈判(INC-5),总结中国从全国层面到地方层面的塑料污染治理先进经验,与全球各地代表交流分享,近日,塑料污染治理国际研讨会在海南省海口市召开。

  该研讨会由北京大学能源研究院和巴塞尔公约亚太区域中心主办,深圳市零废弃环保公益事业发展中心、广州市摆脱塑缚环保咨询有限公司、艾伦· 麦克阿瑟基金会(英国)北京代表处和世界资源研究所(美国)北京代表处支持。百余位来自政府、企业、研究机构和社会组织的领导、专家和代表出席研讨会,共同探讨中国及全球塑料污染治理进展和挑战、分享最佳实践。

  巴塞尔公约于2019年通过《废塑料附件修正案》,这是全球塑料污染防治进程中的重要一步。

  根据这一修正案,大部分废塑料被纳入公约管控,在预定转移的环境中进行控制。同时,建立了巴塞尔公约塑料废物的伙伴关系,从废物的预防和最小量化、回收处理、越境转移、宣传教育与意识提升等方面成立了四个工作组,在巴塞尔公约伙伴关系下有一些项目开展支持工作。

  大家非常关注的目前正在进行的塑料政府间的谈判委员会会议,马上将要进行第五次会议了。大家都在期盼猜测会议最终会形成什么结果。

  塑料条约最新的修改稿的内容涉及从塑料聚合物生产到塑料废物的管控,包括现有的污染、公正转型、透明、跟踪、监测、标签等条款。

  目前,各方在生产环节的立场存在着较大分歧。具体包括,是不是应该包括初级塑料聚合物生产?这是一个强制要求还是自愿义务?是不是应该管控塑料中的化学品和聚合物的生产?如何把有问题和可避免的塑料制品的生产囊括进去?是不是建立全球统一的产品设计标准?

  在生产环节,很多国家通过制品生产限制和设定再生塑料的比例减少对源生塑料的消耗,例如,法国、荷兰等国家禁止在化妆品中添加塑料微珠;中国在一部分的日化产品中也是禁止添加。再比如,肯尼亚禁止制造塑料袋,英国计划从2022年开始对可再生塑料含量低于30%的塑料包装征税。欧盟计划到2025年和2030年塑料瓶中再生塑料的含量分别达到25%与30%。

  在使用环节,各国主要是通过禁止限制使用和收费措施减少使用量。例如,很多国家用的禁止一次性塑料用品,关于禁止不可生物降解和不可堆肥的塑料袋。

  玛氏所在的商业联盟——全球塑料条约商业联盟是由200多家企业、NGO、协会和金融机构组成的商业联盟体。该联盟的愿景是结束塑料污染,建立循环经济,其中塑料不再成为废弃物和垃圾。

  玛氏作为联盟成员,无论是全球还是在亚太,包括在中国,都在不遗余力地推进工作的开展。在过去的5年当中,玛氏通过优化包装设计或者包装材料,大大减少了塑料的使用。在中国,玛氏的益达口香糖瓶子通过设计改善,减少了一千多吨的塑料使用。

  玛氏面临的比较大的挑战来自于消费者使用完产品后,留下的包装如何在循环经济中持续循环下去。这就涉及到基础设施建设的问题,希望国家和地区的废弃物基础设施与产品的设计互相匹配,这样系统才能良性运转下去。

  为了解决这一问题,玛氏与其他机构共同推出了“软塑新生”项目,旨在打造一个价值链,包括生产者、收集商、回收商和再利用商。这个项目的目标是让塑料制品从生产到回收再利用,打造一个循环利用的模式。在软塑新生项目中,玛氏协同合作伙伴们建立易回收设计的四张白名单,分别是塑料软包装设计可回收名单、回收企业名单、再生企业名单和高值化利用企业名单,连接和优化起价值链中的资源。

  玛氏集团致力于推进可持续包装工作,结束塑料污染,推动循环经济建设。通过“软塑新生”项目等举措,玛氏希望与各界合作,一起实现可持续发展的目标。

  2022年全球塑料的产量大概4亿吨,中国占32%。2023年中国废塑料回收量达1900万吨,同比2022年增加5.6%。其中废PET量最大,其次是废聚丙烯。

  中国塑料污染治理历程分为三个阶段。上世纪90年代前主要是针对一次性的塑料餐具和塑料袋开展活动,就是治理白色污染。这部分的工作通过行政命令实施,通过国务院相关部委发一些通知推动。

  上世纪90年代末到2017年,引入国际上循环经济理念开展系统化治理。2009年全面推动覆盖全社会的资源循环利用体系建设。

  2018年至今开展塑料污染全链条治理的新发展阶段,筑起塑料污染治理的防火墙。

  国内政策框架,我们分为四大类两部分,因为塑料污染特别是海洋塑料污染是来源于陆源污染和海源污染,而在海洋里80%是陆源污染,20%是海上作业,比如说捕鱼、水产养殖、矿产开发。针对这两类污染源出台了分别的政策、法律法规和标准技术规范。

  这里比较重要的是法律层面,生态环境部执行的四部专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以及发改委牵头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循环经济促进法》。

  另外,一些政策类的文件,重要的是《进一步加强塑料污染治理的意见》,还有“十四五”规划,海洋源海洋塑料污染治理则是《中华人民共和国陆源污染物污染损害海洋环境管理条例》《防治船舶污染海洋环境管理条例》。

  2020年生态环境部、国家发改委联合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塑料污染治理的意见》,当时我们的解读是“三个一批”(禁止一批、替代一批、限制一批),规范对塑料废弃物回收利用和处置,以及完善四大支撑体系,主要是从标准、政策、科技和监督执法四个方面提供政策保证。

  “十四五”塑料污染治理行动方案则从源头减量、回收利用与处置、塑料垃圾清理与整治开展三个方向工作。

  还有一项重要的工作是国家生态部牵头组织的无废城市建设推进。有一个研究数据表明,现在主要的生活垃圾将近80%左右来自于塑料污染。

  我国塑料污染治理成效在全世界都是有目共睹的。从源头减量上来看,针对外卖行业,2021年“无需餐具”订单量约1.2亿单,相当于减少使用一次性塑料餐具约19亿套;快递行业应在2020年底“瘦身交代”封装比例达90%,电商快件不再二次包装率达70%,循环中转袋使用率达90%。

  关于替代方面,2021年中国可降解塑料产业产能已达80万吨,是2019年的3倍以上。在甘肃、山东等13个重点用膜省份建设19个生物降解地膜试验示范基地。

  在回收领域。2021年中国从事废塑料回收和再生利用的企业数量超过了15000家,本土塑料再生利用量为1900万吨,再生利用率为30.6%。

  塑料污染治理问题是一个非常复杂的问题,不仅需要国内外的广泛合作,也需要国内政产学研用各利益相关方的广泛参与,塑料污染治理需要全人类的共同努力,这是一个共同的行动。

  我们机构是倡导型的国际组织,通过提升公众意识,减少不可持续的消费行为,从而达到保护野生动物、保护海洋和减缓气候变化的目的。

  我们的保护分两个方向,一是气候端,从气候的角度减少陆源一次性塑料的污染,主要重点是减少公众和企业一次性塑料制品的消费和使用。

  我们的方式是通过明星大使代言做“自带派”的活动,倡导这些年轻人自带杯子、书包和餐具作为时尚潮流。因为很多人认为,特别是年轻人认为自带这些东西并不是在重复50年代、60年代父母的生活,只代表着勤俭节约,现在更多是发自对环保的良心,以及对简洁生活的追求。

  我们让这种时尚类的明星把这种生活方式普及到社会中,得到了很多正向的回复,年轻人认为这是真正的时尚潮流。

  我们是一个设备和产品供应商,主要是做自动退瓶机,自动退瓶机在全球将近有10万台在运营,按照最新看到的数据,去年一年通过自动退瓶机清洁回收了超过460亿个消费后的饮料包装,包括塑料瓶、易拉罐、牛奶盒、玻璃瓶。

  460亿这个数字听起来很大,但全球的饮料包装消费总量是1万亿,我们占的比例还是非常小。这不是单独靠一个公司一个设备可以解决的问题,它需要很强的制度工具,我们在很多地方与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EPR)或者是押金返还制度相配合,通过制度和技术的结合实现更好的清洁回收。

  在中国有大量的塑料混在生活垃圾里拿去焚烧,我们有很好的收集体系,但是做了焚烧处置,这是非常可惜的事情。因为第一,这些是很好的材料,做再生利用可以为社会经济做贡献,烧掉了以后只有电力的价值,其他的价值完全丧失了。第二,目前,绝大多数塑料都是石油基的塑料,燃烧时有很高的碳排放,瑞典研究人员的测算是烧1吨塑料会产生2.7吨碳排。

  中挪环境合作源起于两国政府在环境相关部委1995年所签订的关于环境领域合作的备忘录。该文件确定了中挪双方在环境方面合作的进程,经过20多年的执行和合作进展,双方在2022年又对备忘录进行更新。气候变化、化学品、废物管理、塑料污染及生物多样性等9个议题列入到优先合作领域中。

  近几年,中挪合作项目聚焦在全球共同关注的热点问题,包括碳排放的交易制度,以及关于有害化学品环境保护能力建设和碳排放等,中挪塑料污染治理项目也是重点之一。作为生产国和消费国,中国在塑料污染治理中起着当仁不让的作用。中挪项目在这样的背景下取得了很好的反馈。今年是中挪环境领域合作的第30年,二期项目也已启动。

  第一期最后形成的成果有26份研究性成果,包括标准文件、实验室间校准、塑料产品和废物的管理与处置、海洋环境和河流中的塑料丰度和通量模型、示范城市塑料减量措施的可行性研究、塑料监测方法等。项目组织了100多次会议和实地考察工作,将塑料污染治理各个环节纳入到工作中,并产出了国内政策的支撑性建议。同时,基于项目产出,项目组积极参与联合国框架下塑料关于议题的谈判进程,为巴塞尔公约下的塑料废物环境无害化导则的修订积极贡献,为塑料废物伙伴关系提供重要支撑。

  二期项目将更多的贴近国际文书的内容,包括建立全生命周期的框架,支撑政策决策,进一步开发相应的塑料流向的工具。经过这样的基础工作开发一些政策选项,了解中挪双方怎么通过循环经济的手段推动再生塑料的使用。其次,二期项目也将推动陆源塑料管理,进一步优化在一期项目中开发的塑料废物入海模型,实现更好的模拟和评估。再次,二期项目将注重改善关于塑料的认知,包括不同的国际条约之间的相互关系,以及国家政策和多边环境协定之间的相互作用,推动将来塑料公约生效之后国内履约和实施的工作。最后是支持交流分享,也更好地推动居民意识的提升,将所有的相关方纳入到塑料污染治理行动中。

  首先我要介绍一下欧盟绿色新政。它提供了整体的框架,宗旨是为了提高人民的福祉,同时进行污染的治理。

  欧盟绿色新政有几大原则,一是进行塑料污染治理,把环境治理放在首位,而且造成污染者应当支付补偿。2020年更发布了空气、水和土壤零污染行动计划。二是空气污染治理;三是交通噪音治理;四是化学品使用;五是将海洋塑料垃圾减少50%,同时将释放到环境中的微塑料减少30%;六是显著减少总体废物产生量,并将市政废物减少50%。这些都是2030年要实现的主要目标。

  为了实现目标我们也采用了很多战略,其中一个是欧盟可持续化学品战略,要建立零污染、零害化的欧洲。

  我们在2015年发布了《循环经济行动计划》,2020年有一个更新版,建立循环经济在经济体下可以减少环境和自然环境中的污染,这也符合2050年总目标。其中一个关键的因素是增强循环性、增强产品可持续性减少废物和垃圾,我们的行动计划建议在欧盟更关注于这些产业,也就是循环性更强的产业。塑料是我们这个行动计划的重点,它不仅是指单一塑料品的行业,在汽车、包装、纺织和其他的建筑行业中都有塑料的存在。

  我们还有废弃物治理框架,最早是1975年公布,后面又修正了几次。我们还立法禁止了最常出现在海滩上的垃圾的使用,包括塑料制品、渔具。我们欧洲和欧洲共同体的国家也讨论在渔业的生产者延伸责任制度(EPR),希望他们能够增加渔具的回收、重复利用。

  在涉及替代塑料品时,我们也有一个专门的指导方案,到底什么样的替代品才是符合标准的。另外,我们还有一个包装及包装废弃物法规,是2024年4月份最近修订的,新的法令更加严格、更加雄心壮志,希望能够通过这样的法律直接减少塑料袋的使用,但是,每个欧盟国家有自由裁量权决定自己对这个法规的使用程度。今年7月份,我们也推出可持续产品生态设计的法规,因为我们在设计的过程中,其实也可以对环境做出改变。我们希望在设计的环节就能达成可持续的目标减少未来可能会发生的污染和垃圾。

  我们还有限制有意添加微塑料的法规。这里一个重要的行业是清洁剂、化妆品,这些通常含有微塑料,我们希望能够限制这些品类中添加微塑料,有些限制已经实施了,还有一些即将推出。

  英国在塑料污染治理也是很重视的。除了政府层面的政策之外,我们和英国各大超市进行了紧密合作,此外还在国内外供应链处于重要地位的零售商,我们都进行了大量的包括全球塑料足迹在内的调查。然后,通过推动各大超市和零售商的自发减塑行动,例如在包装上贴上明确的环保说明标签,从而自下而上地推动政府出台相应法规。现在我们的合作伙伴超市们都在自发地要求政府可以出台更多有效的减塑政策法规。

  我们在过去生产方面所遇到的主要挑战之一便是缺少数据和缺少透明度,这不仅是英国的问题,其实在全球都是一样。你要想制定一个好的政策需要基于全面准确的数据,没有数据的支撑很难做出有效的政策。这也是我们机构的最主要推进的方向。

  印尼是一个群岛国家,有近1.7万个岛屿组成,海岸线公里,这种地理条件使印尼易于受到跨境塑料污染的影响。我们的塑料污染不仅来自于国内,同时也来自于周边国家。

  由于各地面临着不同的地理和社会经济挑战,废物管理系统在印尼各地区的覆盖和发展非常困难,尤其是对于那些非常小的岛屿地区。2023年印尼垃圾组成数据显示,最大一部分是食物垃圾,占39.28%;第二大头的是塑料垃圾。可以看到塑料垃圾泄露主要是来源于陆源。

  印尼有着十分严格的废物管理政策系统,最早可以追溯到2008年发布的《废物管理法》。

  2018年,我们又发布了《2018年第83号总统令:国家海洋垃圾管理行动计划》,这是建立在之前的法规之上,制定了相应的目标。印度尼西亚的海洋垃圾生产量占全球第二,政府希望在2025年能够减少70%海洋塑料垃圾的目标。

  2019年出台了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EPR)法规,尤其是对于塑料袋等塑料污染制定了相应的法规,而且设定需要通过跨部门合作实现更大的治理目标。目前,这个法规正在进行重新的审查过程中。地方政府也共同制定了减少塑料的法规,对塑料袋等采取了禁塑令等。

  我们的塑料污染治理与气候变化密切相关。印尼比较注重来自于石油化工方面产生的污染,印尼也希望能够采用高污染消除技术来减缓废弃物的排放,例如废物能源化设施和垃圾衍生燃料技术。但矛盾的是,国家的法律希望能够提高石化含量的产业,这属于印尼国家战略计划。一方面,他们希望能够减少塑料污染,但从国家层面来说,中央政府对于天然气、煤炭和石化行业仍然出台了很多激励政策。这个问题是非常复杂的,这里涉及到很多部门和机构之间的相互协同。

  挑战不少,第一个是合规,因为它不是强制的,生产者可以自由选择EPR,自愿选择是不是合规,实际的操作中只有很小一部分的生产者,特别是国际的跨国的生产者才愿意主动的做EPR合规,更多的本地的生产者不愿意参与这个项目。还有一个困难在于生产者如何向政府报告他们的义务履行成效,因为报告这个过程本身也是非常的复杂,生产者看不到清晰的指导。这是目前我们一个主要的挑战,导致EPR很难很好的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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